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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车辆出事故 理赔金额“缩水了”?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8日    
简介:

车辆出事故,理赔金额“缩水了”?

菏泽的彭先生有一辆菲斯科-卡玛轿车,要说这车可是价值不菲,去年十二月份的时候,彭先生把车借给同学开,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车辆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可是当他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出现问题了。

菏泽市民彭先生:“当时这个车,是九十万买的,买了之后,买保险,是保了八十五万多,当时交(车辆)保费,交了三万。”

帮办看到,彭先生出具的这份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上写着“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853440元,保险费19327.10元”。彭先生认为,自己既然提前给车辆购买了车损险,现在车辆出事故报废了,保险公司理应按照合同约定给自己理赔。

菏泽市民彭先生:“我当时买保险,买了是,八十五万多的(车损)保险,到最后,保险公司说,只能赔我三十八万。”

车损险保额85万,为啥只赔38万?

彭先生认为,保险公司给出理赔的数额和签订的车损险合同上的数额相差太大,他无法接受。事情真的是这样吗?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帮办和彭先生一起,来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理赔中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理赔中心工作人员:“保险法这一条,我们少了什么东西了,能证明他买车的,多少钱,发票不能。”

菏泽市民彭先生:“发票要是不能,再什么能?”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理赔中心工作人员:“发票不能完全能。”

菏泽市民彭先生:“那咋着能?”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理赔中心工作人员:“转账记录。”

菏泽市民彭先生:“现金买的,没有转账记录,就不能赔偿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理赔中心工作人员:“我们需要配合转账明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理赔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彭先生车辆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彭先生的车辆事故前价值约为三十八万元。所以,他们公司做出了理赔金额三十八万元的赔付决定。

菏泽市民彭先生:“我交保费,为啥是按八十五万多交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理赔中心工作人员:“我们按照保险法履行。”

菏泽市民彭先生:“我为啥投那么多钱,我的车不值那么些钱你给我投那么些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理赔中心工作人员:“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也不是我给你办的。”

保险金额“出入”大,咋算出来的?

这样的情况让彭先生难以理解,三个月的时间里车辆的折旧不可能高达数十万元,而且如果保险公司认定自己的车价值仅有38万,那么为什么在出售保险时,要按照85万多元的保额收取保费呢?

菏泽市民彭先生:“我就是想来问问,俺车损,是咋出来的?”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这个是根据,你车的年限,购车时的价格,折旧给你算的咱系统上面,会自动生产这个(车损保险金额),对。这个价格不是很准确吧,但大差不差。”

菏泽市民彭先生:“按照八十五万多元的车损险保额缴纳的保险费,现在却要按照38万元进行理赔。”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对。”

于这样的说法,彭先生表示自己想不通,对此,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出了解释。

菏泽市民彭先生:“保费为啥收我八十五万保费?”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可以退还你保险费。”

菏泽市民彭先生:“你再把保险费退给我,这不是欺诈?”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我们觉得这不是欺诈。”

彭先生认为,保险公司的做法很难让人信服,如果保险公司坚持以车辆价值鉴定为依据进行赔偿,那么,他对于保险公司出示的这份车辆鉴定意见书存有异议,他提出再找一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二次鉴定。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能去别的机构鉴定吗?”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不能。”

彭先生遇到的车辆理赔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今天,我们帮办再次来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看看事情有什么样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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