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帮
分享到:
临沂:吓人!路口等通行 遭持刀威胁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7日    
简介:

吓人!,路口等通行,遭持刀威胁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从小大家就知道的行车基础规范。可是临沂市的赵先生却在等红灯时,一把砍刀竟然拍到了他的脸上,这是碰上啥事了呀,我们赶紧来看看。

民警:“开车这个,拿着刀,推他一把。”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西郊派出所副所长刘文彬:“3月4日17时许,赵某报警称,其在临沂市兰山区临西六路与启阳路交汇路口,等待红绿灯时,与一驾车男子发生争执,该驾车男子持刀对其进行威胁。”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调取路口监控,确认事情发生的经过。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西郊派出所民警苏彦鹏:“当时赵某和外卖小哥在一块等红绿灯,这时过来一辆白色轿车,驾车小伙按了两下喇叭,然后下车之后,这个小伙拿着砍刀,对赵某推搡了一下,对他的人身进行威胁。”

根据报警人赵先生提供的车牌,民警展开了调查,但由于赵先生受到惊吓,提供的车牌有误,民警立即开始新一轮工作。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西郊派出所副所长刘文彬:“然后我们又重新梳理线索,仔细查找,重新锁定了嫌疑车辆,在3月12日早晨,我们在一个路口,将嫌疑人甄某抓获。”

持刀拍脸,“小老弟”到底谁飘了?

据民警询问,嫌疑人甄某刚刚年满20岁,因为着急回家,而行人却没有进行避让,便气急持刀相向。

违法嫌疑人甄某:“他骑着电动车,然后我摁喇叭他不让,我就一直摁喇叭,然后他就把车停下车站那里瞪着我,然后我就下来,就是拿刀鞘,然后拍了拍他的脸,我说小老弟有点飘啊。”

而在甄某离开现场后,感到心虚将刀具抛弃到河中。但甄某的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行政处罚。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西郊派出所副所长刘文彬:“当时据(嫌疑人)和受害人交代,这个刀有40来厘米长,当时有一个黑色的刀鞘,甄某交代就是一个装饰用的装饰刀,也没有开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我们对甄某以威胁人身安全处以行政拘留5日。”

道路通行,礼让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人,是文明驾驶的要求。别人不让就火冒三丈,拿出长刀吓唬人,这种驾车心态不就成了“路怒族”了吗。希望大家都能吸取教训,不要仗着有“武器”就为所欲为,以防发生不可挽回的局面。

【展开】

次播放
我要留言
齐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山东广播电视台下属21个广播电视频道的作品均已授权齐鲁网(以下简称本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使用。未经本网所属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山东省广播电视台下属频道作品以及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