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花贼”真识货 盗走万元黑松
闲暇之余养养花、种种草算得上是一种风雅的喜好,但当这种喜好和违法犯罪在一起性质可就变了。临沂郯城有一男子就因为自己的这一喜好,一时鬼迷心窍,唆使朋友一起把他人门前的绿植挖到了自家院子里,结果也给自己挖了个坑。
报警人王先生:“中午两点的我在给花浇水的时候,发现我们售楼处门前少了一个盆景,因为当时买这个盆景的时候花了13000元,所以公司领导非常重视。”
发现公司盆景丢失,王先生赶紧报了警。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小区门前视频监控,民警发现盗窃盆景者系一男一女。
监控视频+临沂郯城县公安局北关派出所民警唐帅:“两个人正坐在这里,松树就在这个地方,这时候男的就站起来,用脚踹这棵松树,他踹了一下发现这棵松树可以活动,下面带着土球以为一个人能搬走,然后两人看了看周围没有人,这名女嫌疑人和男嫌疑人,两人就一块把这棵树从树坑里拖了出来,然后两个人一块把这棵树抬到了电动车上。”
根据掌握的线索,办案民警顺线追踪,对该案发时间段出现的人员进行反复筛查、对比,很快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确定了他们的行踪。
酒后盗窃 路边东西不算偷?
民警:“知道为什么找你吗?”
犯罪嫌疑人张某:“知道,不就是因为这个盆景嘛。”
犯罪嫌疑人张某:“我散步的时候无意当中走那个地方看着的,本身我也喜欢花草,但我不懂,我一看挺好看,当时没有什么想法,就是最近这几天喝完酒之后接着就想挖回家,我当时看是路边上的花,偷了也没什么了不得的。”
据张某交代,当晚他与朋友陆某在城区某饭店共餐时,便把自己的“偷树计划”告诉了陆某,借着酒劲,两人骑车前往案发地合力将黑松盆景“搬”到了张某家中。
报警人王先生:“得益于我们派出所民警的神速破案,帮助我们抓住的嫌疑人,寻回了我们丢失的盆景,非常感谢。”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与陆某因盗窃罪,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都说路边的野花不要采,更何况是盆景?还以为路边的东西不算偷,那我也告诉你一句“不问自取是为贼”。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借着酒劲违法犯罪更是不应该,好好反省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