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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滨州:办产权证 要额外交钱?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9日    
简介:

2.调查:办产权证为啥要额外交费?

业主们多交的钱到底是谁来收呢?业主们遇到的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呢?今天上午,我们帮办又来到了滨州市技术学院了解情况。

业主们办不动产权证为啥要额外交费呢?在滨州市技术学院,我们采访了基建处的刘景华主任。

滨州市技术学院基建处刘主任:“不动产那边说必须有正规发票。”

业主们:“咱原来不是有原始收据吗,你交给开发商钱以后它给你个收据。”

滨州市技术学院基建处刘主任:“不动产说这个收据不行,必须是正规发票。”

刘主任解释,只有交了这百分之七点七的税,税务局才给开发票。那么业主们提到的收1万块钱的手续费是怎么回事呢?

滨州市技术学院基建处刘主任:“一万块钱手续费不是技术学院收的,技术学院一分钱都不会收,那是开发商收的中介费或者劳务费,可能这个费用。”

在采访过程中,刘主任一直强调,他们会全力配合开发商给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滨州市技术学院基建处刘主任:“全力配合,包括我们该跑的手续都会跑,我们学院承担的责任都会承担,该我们出证件我们出,但是具体办证过程还得找开发商,作为我们学校来讲没有资格,也没有资质开发销售房地产。”

既然刘主任说,滨州市滨城区中海学苑小区二期的房子是其他开发商开发的,为什么销售合同上盖着滨州市技术学院的公章呢?

滨州市技术学院基建处刘主任:“这个章是历史原因,因为我刚调到这边两年多,当时我看那个合同来,我问当时的工作人员,说是当时开发商打着技术学院的名义,借的技术学院的章,这样签的合同,你们允许他们盖的,还是他们私自盖到合同上的,当时可能是允许他们盖的。”

刘主任说,业主们想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必须得通过这个小区实际上的开发商办理。

俺买的技术学院的房子,技术学院办这个事就行了,不能是我买了技术学院的房子,你让找它(开发商)去,它要是再承包出去我再找那个人吗,你反正这一块这个项目来讲,完全是开发商开发的

“开发商”会作何解释呢?在现场,业主电话联系了开发商周女士。

业主电话:“无人接。”

3.调查:业主买房子,谁收的购房款?

在现场,多位业主都拨打过这位开发商周女士的电话,但是一直没有联系上。在采访过程中,滨州市技术学院基建处刘主任强调说,虽然购房合同上盖着他们的公章,但是他们没收业主们一分钱的购房款。业主们购买的滨城区中海学苑小区二期的房子到底把钱交给了谁呢?咱们接着看帮办的调查。

滨州市技术学院基建处刘主任:“作为技术学院来讲,没有资格开发销售房产的资格,因为它是学校,这个项目目前来讲办证,技术学院一直是全力配合。”

滨州市技术学院基建处的刘主任说,他们学校没有开发房地产的资质,所以房子不是他们销售给业主的,而且业主的购房款也没有交给他们。

滨州市技术学院基建处刘主任:“业主们交的钱,交给了你们还是交给了谁,没交给我们,我们学院一分钱都没收业主的钱。”

滨州市技术学院基建处的刘主任解释说,业主们交的购房款都交给了开发商,他们学院一分钱也没有收取。事情真的是这样的吗?在现场有业主提出了质疑。

业主:“我是通过银行转过去的,因为我是贷款,房款是转到学院的账户上。”

帮办:“这是什么银行?”

业主:“工行。”

这位业主提供了一份借款凭证,上面明确标着收款人是“滨州市技术学院”,标明了贷款年限。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帮办:“据我了解是开发商收的钱,但是转到咱账户里去了。”

滨州市技术学院基建处刘主任:“这个情况我不了解,这个钱为什么会上技术学院账户上我不了解,因为你想想技术学院是个学校,怎么有资质去开发房地产呢?”

刘主任说,购房款为什么打到了他们学院的对公账户,他也不是很清楚,过后会进行调查。那么对于滨州市技术学院这样的答复,业主们能接受吗?

业主,肯定是技术学院来负责处理这个事情,因为一直是技术学院开发的项目,盖着它的章,整个过程都是技术学院在操作,所以业委会也好全体业主也好,肯定对他这个答复是不满意的,他是在推卸责任也是不作为

滨州市技术学院的工作人员说,钱没有打到学校,但是业主提供的证据显示,购房款确实转到了滨州市技术学院的对公账号,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还有业主们购买了房子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拿到购房发票呢?到底有没有部门来监管呢?咱们接着看帮办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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