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特大贩毒案宣判 1人被判死刑
日前,帮办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建国以来,淄博发生的运输、贩卖毒品数量最大的贩毒案件已宣判。一名被告被判处死刑,其他三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端午节前后至2017年9月4日以前,来自湖北的被告人贺某某从广东上线处分八次先后购进冰毒19千克,雇佣指使被告人李某某负责运输,被告人李某某明知运输的是毒品,通过乘坐大巴车等方式将毒品运输到淄博市淄川区,由被告人贺某某将毒品予以贩卖。2017年9月4日,被告人李某某在运冰毒途中,在江苏某汽车站被抓获。
民警:“别动 ,蹲下。”
民警当场从其携带的背包内搜查出白色晶体7包,净重共7004.6克。经鉴定,该7包白色晶体均检出冰毒成分。通过非法运输贩卖毒品,几名被告人疯狂牟利。
法官:“是用什么方式转账?”
犯罪嫌疑人:“支付宝。”
法官:“支付宝,还有吗?”
犯罪嫌疑人:“银行卡。”
经查,被告人贺某某共计贩卖、运输冰毒19千克,被告人李某某共计运输冰毒19千克,被告人王某某共计贩卖冰毒11.7千克,被告人高某共计贩卖冰毒3.903千克,法院认为,这个犯罪团伙贩卖、运输冰毒,数量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法官:“就是2016年以后主要以贩卖毒品为生?”
犯罪嫌疑人:“对。”
法官:“有没有其他的职业?”
犯罪嫌疑人:“没有。”
法官:“没有。”
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人贺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某某等两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另一名被告人高某判处无期徒刑。
毒品对人体健康、社会稳定的危害不言而喻,贩毒更是令人深恶痛绝的勾当。做这种昧良心的买卖,赚这黑心钱,到头来自能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