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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两车相撞 肇事车逃了!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0日    
简介:

两车相撞,肇事车逃了!

行车上路,第一件事就是要注意安全。说不定就是一个无心之举,就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这不在潍坊一个路口,就有一辆摩托车和其他车辆相撞,但是交警到达事故现场的时候却只发现了一辆摩托车,这是怎么回事呢?

执法记录仪,执勤民警:“这个地方有伤,看出老了,撞头了,头一下子撞上了。”

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报警称,一辆摩托车在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

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侦查大队一中队民警庞栋:“赶到事故现场后发现,二轮摩托车受损严重,二轮摩托车驾驶员经医护人员确认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

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这也给民警的侦查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那该如何找到肇事逃逸的车辆呢?

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侦查大队一中队民警庞栋:“我们通过调取路面监控,根据作案时间,发现一辆蓝色三轮汽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排查,该车轨迹,发现该三轮汽车就是作案车辆。”

民警通过调取大量的周边监控,迅速锁定了嫌疑车辆和驾驶员谭某某,并迅速赶往了他的家中。

执法记录仪执勤民警:“你昨天回来没试着发生事故?”

驾驶员谭某某:“没,没。”

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并不承认自己驾车发生事故,但是很快,民警就从现场的三轮汽车上找到了证据。

执法记录仪执勤民警:“这是个什么东西看明白了吗?”

驾驶员谭某某:“前轮印啊。”

在证据面前,三轮汽车的驾驶员也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执法记录仪执勤民警:“后面接近二十米的位置上,地上歪倒了一辆车,恩具体是电动车还是二轮摩托车你不清楚?”

驾驶员谭某某:“不知道。”

执勤民警:“但是人你没看见?”

驾驶员谭某某:“恩。”

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侦查大队一中队民警庞栋:“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谭某某驾驶车辆,肇事逃逸毁灭证据,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谭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出了事故,先别想着是谁的责任或者逃跑之类的,先救治伤者报警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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