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闪电新闻 |山东网络台 | 山东广电微矩阵
山东新闻联播
分享到: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解读三部新法规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8日    
简介:

【导语】 省人大常委会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刚刚审议通过的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和规定进行解读。
【正文】根据最新统计,山东纳入管理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近18万家,从业人数33万多人。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并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登记备案凭证、营业执照等。
【同期声】杨 利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综合治理、统筹规划,改善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进入集中区域、店铺等固定场所生产经营。
【正文】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重点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规范。
【同期声】石晓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建立并落实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正文】《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将山东一些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对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强制性无害化处理, 对人畜共患病防控等做了创新性规定。

【展开】

次播放
齐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山东广播电视台下属21个广播电视频道的作品均已授权齐鲁网(以下简称本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使用。未经本网所属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山东省广播电视台下属频道作品以及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