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省人大常委会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刚刚审议通过的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和规定进行解读。
【正文】根据最新统计,山东纳入管理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近18万家,从业人数33万多人。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并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登记备案凭证、营业执照等。
【同期声】杨 利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综合治理、统筹规划,改善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进入集中区域、店铺等固定场所生产经营。
【正文】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重点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规范。
【同期声】石晓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建立并落实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正文】《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将山东一些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对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强制性无害化处理, 对人畜共患病防控等做了创新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