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为维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秩序,省公安厅日前发布通告,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通告明确,对存在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以及拒绝接受检疫、治疗或强制隔离等措施的;对谩骂、侮辱、伤害医务人员等八种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违反治安管理的,将从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