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昨天下发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入境人员来鲁申报登记。
【正文】 通知要求,入境人员来鲁后,应当自觉向单位或社区(村居)申报登记,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措施。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居)、出租房主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入境人员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