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省财政厅消息,近日,山东设立5亿元“居民消费奖励资金”,激励、引导各地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此次奖励的范围包括限额以上批零业商品销售、餐饮消费、限额以上汽车类销售、旅游消费、文体消费、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券发放7大领域,将根据各市上述领域的绝对量、增长率和发放额度等指标进行排名,对前三季度相关指标排名靠前的地市,分别给予单项500万元至120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