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省财政厅消息: 前三季度,全省企业共获得增值税留抵退税284亿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142亿元,退税规模占全省增值税总量的10%以上。今年以来,山东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期末增量留抵税额给予提前退付,并放宽先进制造业纳税人的资格条件,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