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2021年4月9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每5年评选一次,其中,山东省杰出企业家1-3名,记一等功,每名奖励500万元。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20名,记一等功,每名奖励100万元。山东省优秀企业家50名,每名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