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要求,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设安全总监;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一小时内报告;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进一步增强监管和应急救援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