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收钱 揣进自己口袋
朋友啊,朋友,你可曾想起了我。俗话说多个朋友多条路,可是咱们下面要讲的这个事,这个朋友,经常来店里帮忙,那是一点也不见外。
帮办:“这是烟台芝罘区一家炸鸡店里的工作场景。唉?本该放到钱箱的钱,怎么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南大街派出所民警李峰指着监控:“给顾客找着零钱的时候,你看她左手拿了张50元人民币,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这名女子的动作熟练,可她既不是店主也不是店员。收钱这么重要的活,怎么让她来插手呢?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南大街派出所民警李峰:“被盗的是一家炸鸡店,犯罪嫌疑人郝某经常去买鸡排,常常到店里去玩,一来二去的和店主混熟成了朋友,如果赶上店里忙她就帮着收银。”
“引狼入室” 都是“信任”惹的祸
面对朋友的信任,郝某却动起了歪脑筋。她多次伸手拿钱,一点也不拿自己当外人。就当她准备再一次伸手的时候,被店主抓了个正着。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南大街派出所民警李峰:“开始是10块20块 ,后来50 100块 ,最多的时候一次偷取了150元,自2017年7月下旬至今,她作案20多起,涉案价值1500余元。”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今年才22岁,之前丢了工作的时候,她经常来店里蹭网玩,店主也曾经开导帮助过她。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南大街派出所民警崔文博:“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我们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帮办:“这真的是引狼入室呀,拿出了真心来交朋友,结果却扎心了。你说这姑娘也是,年纪轻轻的,拿别人的零钱换来了刑事拘留。别人对你的信任,可是无价的。应了那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