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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三人“逛”超市 拿走海参不给钱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1日    
简介:

三人“逛”超市,“拿走”海参不给钱

眼看着就要过年了,大家也都要置办年货了。这不,下边几位就去超市置办年货了,这几个人前脚走,人家超市后脚就报警了。怎们去看看怎么回事。

济南警方接到一家超市的报警,说有人拿走了一盒价值2000多元的海参没有付钱。随后警方调取了监控。

民警:“拿了,那一盒海参放购物车,拿三文鱼挡了一下。”

监控中看到,那名顾客将购物车推到一排货架旁,有两个人走到了他旁边。据民警介绍,这是他们在实施盗窃。

这个嫌疑人看似在取物品,其实在给他们望风,方便两个嫌疑人实施盗窃,将海参拆盒,将海参放到他们取的包中

民警:“将购物车留在原地后,三人分别离开。据民警介绍,其中一个人的包里,就装着超市失窃的那盒海参。”

要债不成,返程“没闲着”

济南市市中区公安分局十六里河派出所民警徐晓林:“再通过市场内监控以及地下室内监控,最终调取了车辆信息,是一个外地车牌。”

济南市市中区公安分局十六里河派出所民警徐晓林:“最终锁定了车辆轨迹,已于1月21日下午到达日照市。”

掌握信息之后,济南警方马上联系了当地公安,最终三名犯罪嫌疑人在临沂市莒南县落网。据审讯,他们离开济南后,经停日照然后返回了临沂,这一路可没闲着。

济南市市中区公安分局十六里河派出所民警徐晓林:“在我辖区内一上场盗窃一盒海参之后,又流窜至日照盗窃了三件衣服,在临沂莒南县盗窃了另外的三件衣服,还有四盒海参。”

据审讯,三人是朋友关系,长期居住在临沂,来济南是为了替三名犯罪嫌疑人之一的金某讨债。结果没有要到钱,在回去的路上多次盗窃。经过调查,三人都有前科。

济南市市中区公安分局十六里河派出所民警徐晓林:“其中肖某有敲诈勒索以及抢劫的前科,金某以及董某都有盗窃的犯罪前科。”

济南市市中区公安分局十六里河派出所民警徐晓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对三人分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几盒海参,几件衣服,您倒是算算能值多少钱?就看偷的这些东西吧,这几位实在是让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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