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更具温度、更接地气是民法总则的一大特点。这得益于在制定民法总则的过程中,充分尊重和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全国人大代表高明芹在民法总则通过的时候,最为激动,因为她提出9条建议当中,两条被全部采纳。
【同期声】全国人大代表 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明芹
“其中我提到的关于将限制民事责任行为能力年龄,大会审议稿是六岁,我是建议将它改为八岁,考虑到主要是,六岁孩子刚刚离开父母身边,对社会的认知和判断,可能还有一些限制。而到了八岁,一般就可能到了小学二三年级,这个年龄上,应该说脱离了父母,对社会也有了认识,也有了一些自己的判断。”
【正文】像高明芹一样,仅在民法总则的第三次审议上山东的代表就提出了上百条建议,六十条被采纳。中国人大网3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7万多条建议意见。
【同期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二处副处长 刘嫣姝
“确实是实现了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科学立法这样一个精神,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能够比较切实反映了广大人民的呼声,并不是专门的一味的采纳专家学者的意见,而是非常注意倾听代表特别是来自基层的代表的声音。”
【正文】制定民法总则是编纂民法典工作的第一步,2018年,民法典的各分编要整体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0年将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同期声】 (现场)记者左宪南
“法律要被遵守,法治要被信仰,前提是法律真正凝聚共识、体现民意。当前,我国立法推动和引领改革发展的任务很重,许多涉及改革的法律面临立改废。民法总则为我们做了示范,每一个法律条文修改背后的故事,都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力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