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用示范文本》今天发布,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示范文本》适用于自行成交、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等各种租赁方式,并指出租赁期内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上调房屋租金,积极配合承租人申请办理居住落户、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同时,《示范文本》还对房屋修缮、使用安全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