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今天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特大毒品犯罪案件。
【正文】 2018年12月2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被告人付远刚死刑;判处武纪清死刑,缓刑二年执行;武继状、胥林亚被判无期徒刑。同时四名被告人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等。各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同期声】 张甲天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现在你向法庭简要地陈述一下你上诉的理由
【同期声】 付远刚 上诉人
请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正文】 经二审审理查明,2015年7月至2017年9月,4名上诉人单独或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联络,多次购买甲卡西酮用于贩卖牟利,数量高达524.65594千克。整个庭审历时3个多小时,审判委员会当庭作出裁定:驳回上诉人付远刚、武纪清、武继状、胥林亚的上诉,维持原判。
【正文】 据统计,2018年,全省法院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308件,今年1-5月,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31件,毒品犯罪呈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