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省民政厅近日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在社会救助领域进一步推行“放管服”改革。今年10月底前,16市要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民政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把相关审批权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最大限度精简申请材料,取消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7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急难型临时救助要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