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超限超载极易诱发交通安全事故。2018年,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驾驶员实行“一超四罚”。那么这项制度在山东落实得如何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正文】 10月12日,记者在位于邹平东部的这家物流公司看到,有十几辆满载钢筋的运输车辆等待通行。知情人告诉记者,眼前这些车辆,只要钢筋高出厢斗,都超载。
【同期声】物流公司 司机
电话录音:一般情况下拉标载车根本看不见,就跟空车一样,根本看不见车里有东西,如果看见有东西了,他肯定是超载。
【正文】 下午五点半,这些超载车辆开始出发。在驶出物流公司时,并没有进行任何的重量测量。记者一路跟随,发现这些超载车辆一路畅通无阻。沿途还有很多超载车辆经过,一度出现了堵车现象。那么这些超载车辆为何能够名目张胆地上路行驶呢?
【同期声】 电话录音 某物流公司 司机
淄博有个专门带路的公司,他负责组织起来给你带路,以前的时候我们是一个车一个月6000 。
【正文】 知情人告诉记者,物流公司的车队都跟带路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他还把车辆每天缴纳带路钱的微信截图发给了记者。在东营市和淄博市交界的227省道上,他的说法得到了验证。
【同期声】超载货车司机
记者:你拉了多少 超载货车司机:60来吨 记者:你那边桓台那边还没放
记者:你拉了多少 超载货车司机:我超了30吨
【正文】 记者发现,在这里等待带路人员通知放行的车辆,多达四五十辆。晚上12点,在接到带路人员可以通行的通知后,车辆陆续启动,十分有序地向前方进发了。
【同期声】 东营查车
几点放车 都放过去了 我们车都过去了 你这个超了多少 拉了60来吨
【正文】 如果说驾驶员为了一己私利,非法超载,无视“一超四罚”的规定,那么公司企业、港口码头落实情况又如何呢?10月14日晚上10点,记者在潍坊港西港调查时发现,大量的超载车辆从港口鱼贯而出。
【同期声】 大货车 司机 潍坊港
你拉了 这是多少 80还是90 拉了七八十 七八十吨(车门显示允许牵引总重量40吨)
你拉了多少 什么 这个铁粉呀 这一车是多少 100来吨(牵引总重量40吨)
你拉了多少 接近90吨
【正文】 荷载40吨,竟然拉到100多吨。如此严重超载,潍坊港真的对此视而不见吗?
【同期声】 潍坊港西港 工作人员
咱这边就只管放行 不管他拉多少
我们这只管放行收单子
【正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潍坊港西港并没有落实一超四罚。
在调查中记者还发现,有一部分司机实际是想拉标准载重,但是由于缺乏话语权,被货运代理人强行指派进行超载运输。
【同期声】 箱式货车 司机
车主谁愿意超载 没有愿意超载的 你是要担风险 但是货代说话了就得超 货代他说了算 车主和司机没有任何权限 活是人家给你的 你怎么办呢 这个饭是人家给你的 不给你吃 你就得饿着
【正文】 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