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省食安办日前发布《“食安山东”公共品牌通用评价标准》。“食安山东”示范企业以“优质”为评价原则,省级食品安全市县以“安全”为评价原则,实施动态管理,不符合标准的将及时退出,确保创建单位的示范性和高质量。目前,山东已创建食安山东示范单位9000多家,省级食品安全市县6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