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省人社厅近日印发通知,在开发区建立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制度,促进新职业、新群体等特色专业人才发展。根据新规,省级以上开发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高新区等)可在现有职称系列内,申请设置新兴特色专业职称。同时,通过下放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权限、创新评审办法、促进职称评审与人才培养相衔接等方式打造人才集聚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