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强我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
【正文】 我省小型水库有5897座,大多建设时间早,标准较低,工程短板明显。为此,《意见》明确,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利用两年时间完成超期未鉴定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以后进入正常的鉴定周期。
【同期声】 省水利厅副厅长 刘鲁生
对经过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要求尽早纳入除险加固计划,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鉴定为二类坝的水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治理,不留死角。
【正文】 此外,《意见》还明确,提高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年度补助经费标准,达到每座小(1)型水库6万元、小(2)型3万元,省、市、县分别承担1/3,专款用于小型水库的维修养护。适时建立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创建奖补。同时,在管护模式上,可以依托或者组建专门的事业单位对小型水库进行直接管理,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小型水库进行统一管理和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