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今天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济南举行第48次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6月10日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有关问题,建议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审议《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草案三次修改稿)》《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二次修改稿)》《山东省标准化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山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草案)》《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省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相关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执法检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