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今年以来,为全力兜牢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山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共筹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58.6亿元,专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支出。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省财政厅按因素分配法整体切块下达,所分配资金不再明确到具体救助项目,由县级统筹安排使用,切实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