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省审计厅、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省属本科高等院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联动机制的意见》,明确每年将联合通报审计查出的共性问题和审计建议,各省属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整改工作负总责。省教育厅及时将省属高校内部内部审计报告与省审计厅共享,同时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省属高校年度工作的内容之一,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开展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