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今天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
【正文】截至今天上午8:30,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达1002.3万剂次、815.4万人,接种剂次总量居全国第二位。海关检疫、口岸和“冷链”等从业人员已实现接种全覆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接种率超过70%,卫生健康系统接种率达到91%。截至4月2日,全省已建设并投入使用固定接种点3552个,流动接种队1126支,配备接种人员5.3万名。
【同期声】马立新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 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
综合利用金苗宝APP、健康山东服务号、健康码等提供预约服务,居民可在线自助建档,现场只需提供身份证或扫码即可接种。指导基层提前做好交接准备,第一时间将企业到货疫苗配送至接种点,提高疫苗流转和运输效率。
【正文】目前,山东使用的新冠疫苗均为灭活疫苗,由两个企业生产,均为两剂次。根据国家最新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灭活疫苗两剂次间隔统一为大于等于3周,要求第2剂应在第1剂后8周内尽早完成接种。
【同期声】张丽 山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 免疫预防管理所所长
指南建议,现阶段用同一企业的疫苗完成接种,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建议其接种新冠疫苗;目前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新冠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终止妊娠。哺乳期妇女,接种后可继续母乳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