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立法过程的有关情况。
【正文】 《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23条,聚焦全流程规范公共数据开放,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安全保护等重点领域提出明确要求,并规定相应法律责任。
【同期声】 吴向东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将健康码、核酸检测数据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进行实时汇聚,供省公安厅、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等数据使用单位导入数据模型。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医疗健康主题库和11个专题库,发布34个对外共享开放接口,被相关部门累计调用31.5亿次。全省549家医疗机构推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线上申领;群众可使用手机在线查询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行政许可、重点专科设置等信息,享受更加安全的医疗服务。
【正文】 面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山东开始建设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企业,更好地投放资金,提高企业资金的可得性。同时组建省属国有企业,通过“专业化公司+商业化机制”的模式,将大数据技术和征信专业能力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公共数据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