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
【正文】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共5章40条。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同期声】 高建军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突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般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正文】 《办法》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关口前移,视隐患为事故,通过设置法律责任,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并明确采取“双罚制”,既要罚生产经营单位还要罚相关责任人员,对违法者形成有力震慑。
【同期声】 齐延安 省司法厅副厅长
与《刑法修正案(十一)》作了有效衔接,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措施且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