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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缺德!毁人坟墓盗窃骨灰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3日    
简介:

缺德!毁人祖坟盗窃骨灰

俗话说:死者为大,入土为安,这既是一种社会习俗,也是对已逝人的尊重。可是最近,临沂市李官镇的一户村民竟然发现,自己家的祖坟被人挖开,放在里面父母的骨灰盒也被盗走。这到底是有什么仇什么怨,非要干出这种缺德事呢?

出警视频:“破坏成什么样我们先取证,里面动了吗? 棺材全(丢了),两个小骨灰盒 这是你什么(人的坟墓)? 我父亲和母亲。”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李官派出所民警仇文昊:“2018年11月22日下午16时许,我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在李官镇仙子峪村村北,其父母坟墓被他人破坏。”

民警赶到现场经过确认,报警人张某的父母合葬坟墓遭到破坏,其父母的骨灰盒也遭盗窃。

报警人张某:“无法形容那种心情,就是当时父母去世都到不这种(感觉),我们得罪什么人了,得多么大的仇恨才能到这种程度。”

由于张某父母墓地偏僻,周边没有监控设备,现场勘查也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李官派出所民警仇文昊:“有村民反映,在11月21日下午16时许,有一辆面包车出现在张某父母坟墓的周边,然后我们认为该车辆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大量的摸排工作,民警锁定了嫌疑车辆并对车主王某进行传唤。经询问,王某承认了自己的作案事实。

丧事办理引仇 嫌疑人被刑拘

民警:“就因为他父亲上坟的时候没用你的纸彩,找别人?”

犯罪嫌疑人王某:“嗯,就因为这点事,他找别人败坏我,别人要不给我打电话我也不生气。”

据了解,王某平日从事殡葬业,因张某在其父亲去世后,未使用他销售的产品便心生恨意,故意破坏张某父母坟墓进行报复,并将其父母的骨灰盒丢弃至路边。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李官派出所民警仇文昊:“根据我国《刑法》第302条之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骨灰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故意毁坏骨灰罪被我局刑事拘留,现在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还以为有多大的仇恨呢,结果就为了这么点小事,就干出挖人祖坟的缺德事,而嫌疑人也将为自己的行为面对刑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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