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案在逃七年,最终投案自首
前几天,一名男子来到淄川公安分局门卫大厅,说是来投案自首,为了这一天,他已经犹豫了很久。
犯罪嫌疑人张某:“我2012年在这里作案,在这里抢夺。”
民警:“在哪里?”
犯罪嫌疑人张某:“我也不知道在哪里。”
民警:“你和他什么关系?”
犯罪嫌疑人朋友:“朋友,我送他来的。”
民警:“你在哪里抢的?”
犯罪嫌疑人张某:“我光知道在淄川,具体哪里我也不知道了。”
这名前来自首的男子姓张,临沂人,2012年跟另一名同伙在淄川实施飞车抢夺,案发后逃离。
犯罪嫌疑人张某:“工地,这里干个十天二十天的,时间长的有的干一个月,有的干两个月,最多的干三四个月吧,这里跑跑那里跑跑,又不能用身份证,也不敢做买卖,不敢抛头露面。”
七年的逃亡生涯,张某越来越感到不安。再到后来,孩子的出生让张某更感困惑。
犯罪嫌疑人张某:“有时候不想来,孩子在跟前,天天干完活喊着爸爸,心情也很好,心里也有安慰,但是想想小孩没法上户口什么的,说实话我心里负罪感比较重,毕竟咱生了他咱就得养他。“
张某思前想后,最终选择了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在此,我们也规劝有涉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都应该早日到公安机关自首投案,接受法律的处理,否则,也必将是遭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