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残联等部门解读《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新康复救助制度将于10月1号起实施,共20条措施,在优先“救早、救小”的原则下,将原来0-6周岁的救助范围扩大到所有法定年龄儿童。听障、脑瘫等残疾儿童救助标准由每年1.2万元提高至1.5万元。适合手术适应症的肢残儿童将免费实行矫治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