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在济南召开的另外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介绍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相关情况。
【正文】 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山东对2013年实施的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区域性大气、钢铁工业、工业窑炉3个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今年 11月 1日起实施。加上之前修订发布的三个排放标准,山东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全部发布完毕,形成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
【同期声】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 郭大雷
采用分区分阶段的策略,通过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倒逼高排放设备淘汰,加快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正文】 按照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左右。
【同期声】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崔凤友
持续推进综合考核、生态补偿、信息公开、行政约谈、区域限批等激励约束机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配合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排放管控等综合措施,后续环境空气质量还将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