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省医疗保障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自明天起,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项目检测费和检测试剂分开定价,医保支付标准调整为检测费每人次60元和医疗机构实际采购检测试剂的价格。检测试剂通过省医用耗材采购平台挂网采购。此前,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含检测试剂)费用为每次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