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民政部消息,6月1日起,山东、辽宁、广东、重庆、四川将试点为期两年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办理。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主要认定依据是有效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