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劝阻,三名男子列车上抽烟
近日,在广州东开往青岛的Z168次列车上,三名男子在列车上滋事,抽烟、大声喧哗,接到举报后,列车乘务人员和乘警随即前去制止。
Z168次列车列车工作人员:“你们三个在车厢内抽烟,这是危及别的旅客安全,我在给你好好说话,是不是咱车上全面禁烟,哪个地方都有禁烟标识,我给你说的很详细了,你现在已经违反治安处罚法了,师傅 ”
对于乘务人员和乘警的劝阻,这三名旅客却不以为然。仍然在列车上抽烟,大声喧哗,扰乱列车上的秩序。
男子:“扰乱公共秩序,我扰乱了哪一条?”
列车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男子:“我百度上可以查一下。”
列车工作人员:“可以,可以。”
男子:“你说哪一条?”
男子:“我在这里吸烟,我就在这里吸烟。”
乘警:“你跟我吵吵什么,全列人都能不抽 就你非得抽。”
为不影响其他旅客休息,乘警随即将这三名旅客带到餐车冷静,但是来到餐车,这三名旅客又开始吵吵闹闹。
乘警:“不要在这里大吵大闹,这是公共场所。”
男子:“你刚才那个口气都不对。”
乘警:“你要搭上你的责任,对不对?”
列车工作人员:“来,来,下来来。”
济南铁路公安局济南公安处枣庄西站派出所副所长孔令明:“从凌晨上车以后,三人喝了一瓶劲酒,到了中午三人又喝了一瓶,自己带的红薯酒,了下午三人又喝了2斤多自己带的杨梅酒,这样算来这三人一天平均喝了一斤多白酒。”
酒后列车上滋事,三名男子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派出所给予这三名男子相应的治安处罚。
醉酒人员谢某:“做这样的事非常后悔,以后坐火车再也不喝酒了,以后坐火车的也不要在火车喝酒,引以为戒。”
喝酒和醒酒后截然不同,喝酒,别贪杯。希望这次能给你们一个教训。没事的时候也了解下法律知识,懂法才不至于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