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三五”期间,山东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全省市场主体由2016年的710万户增加到今年上半年的1110万户,市场活力动力不断迸发。
积极推进九大改革攻坚行动,在制度创新、流程再造等方面,以改革开放为抓手,破解前进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依法压减行政权力、全面下放省级权力,重点编制了涉企权责清单,省市县三级共纳入事项7500多项。山东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业一证”改革,探索行政许可由“政府供给侧”转向“企业需求侧”转变。
十三五期间,山东还制定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法规,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阳光雨露”,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创业创新创造的新生态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