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酒驾大数据:8年5万多起!
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更是代价巨大。自2011年5月醉驾入刑以来,国家法律、法规加大了对酒驾的处罚力度,但仍有人对酒驾心存侥幸。今天济南交警通报了酒驾违法大数据和典型案例。
2月5号,郑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撞向道路中心护栏,造成护栏及车辆损坏;3月11号,荆某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撞向安全岛,抢救无效死亡;2月28号,陈某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与机非护栏刮碰后失控,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8岁……根据济南交警统计,从2011年5月至2019年4月,济南市共查处各类酒驾违法56063起,其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9729起,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115起。
济南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副主任康书平:“从24小时分布情况14:00-16:00,20:00-23:00是违法高发时段;从违法辖区分布情况看,历城最多,8643起;天桥、历下、市中、槐荫、长清均超过5000起;性别:男57586人次,女679人次。”
今年1-4月 查处酒驾5234起
从违法驾驶人的年龄分布来看,30到49岁的酒驾人数最多,占比63.4%。今年1-4月份共查处各类酒驾违法5234起,其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1179起,占比22.5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4055起,占比77.47%。排除区划调整后莱芜数据,同比上升97.47%。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更是违法犯罪,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社会危害性极大。济南交警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血淋淋的教训面前,咱可得多加注意了,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光在我们节目中,这句话就已经提醒了太多遍了。可不能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