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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临沂:良莠不齐 一块地长出5种稻?
来源: 齐鲁网     编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简介:

良莠不齐 一块地长出5种稻

前两天我们报道了临沂郯城县归昌乡村民怀疑买到了问题稻种的事情。同一品种的稻种,到了地里却长出来5个品种的水稻,不同水稻的成熟期不同,影响了一年的收成。随着调查的深入,村民愈发怀疑自己买到了问题种子,事情最终该如何处理呢?咱们先来回顾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

临沂郯城县归昌乡朱圩子村村民郭成兰:“都是按“临稻13”买的,买回来一种一出秧就能看出来有杂稻,看到之后就天天拔,拔到现在快收割了还是这么多的杂稻,不是说杂一种,杂五种还多,各种各样的都有。”

帮办了解到,出现“稻种不纯”的农户有8家,种植面积达40多亩,他们种植的都是同一款名为“临稻13”的种子。按照种子包装袋显示的信息,帮办尝试联系了种子的生产企业山东农有道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拨打包装袋电话:“对不起,您播的号码不存在。”

想要联系厂家,结果却是电话号码不存在,扫描二维码出现的是被标注为“不完全可信的”个人网站。按照村民的指引,帮办先后找到了这批稻种在当地的两级销售商。

临沂郯城县高峰头镇润福农资经营部李老板:“卖多少不知道,反正给我送1000斤,给农场了,剩下几百斤卖了。”

临沂郯城县琪恩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马琪恩:“这个事只能给厂家说,然后共同商量解决。”

帮办:“厂家是哪边?”

马琪恩:“江苏东海县。”

帮办:“袋子上不是济南的吗?”

马琪恩:“那这个我找不清楚。我进的货源是在东海进的。”

顺藤摸瓜 解开稻种的“身世之谜”

根据马老板提供的信息,帮办电话联系上了其供货商江苏连云港晶华种业有限公司的王经理了解情况。

帮办:“你们是济南农有道那个公司的吗?”

江苏连云港晶华种业有限公司 王经理:“不是的,这批种子是在济南农有道进的种子。”

王经理解释,这批种子确为包装袋显示的山东农有道种业的“临稻13”,但对于这种说法,山东农有道的相关负责人予以否认,称他们从未生产销售过印有“临稻13”包装的种子。

山东农有道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张世良:“如果说这个种子是真的“临稻13”,那这样就是对我的侵权,因为这个包装属于仿冒。假冒伪劣,假是一个概念,伪是一个概念,这样的话就是说是伪冒我的包装。”

问题多多 农业局如何判断?

经调查,村民购买的这款名为“临稻13”的种子包装袋上存在伪冒包装、涂改日期、加印许可证编号等问题。针对发现的这一系列问题,帮办向当地农业局进行了反映,

临沂郯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马瑞敏:“按照《种子法》的规定,真假的问题,优劣的问题,劣到什么程度,当然只要有一点劣就算劣质,得进一步鉴定。”

临沂郯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马瑞敏:“补偿协调这一块,可以。怎么做?找到供应的还有用的双方,在一块协商赔偿。”

最新进展 “稻种不纯”如何处理?

经过调查,村民购买的这款名为“临稻13”的种子确实存在不少问题。针对发现的这一系列问题,帮办向当地农业局进行了反映,当地农业局也承诺要展开调查并且协调赔偿事宜。最终事情能解决吗?大家对结果满意吗?一起来看最新进展。

临沂郯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马瑞敏:“接到反映后,农业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农业执法人员,对这个事件进行了调查落实。”

包装袋上为何要涂改日期?加印许可证编号?这种做法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郯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经过调查落实,现在已经有了结果。

临沂郯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马瑞敏:“对于修改检测日期的问题,检测日期是2016年用笔改成2017年,修改日期是违反种子法的,我们已经对这个事件进行了立案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规定,对于涂改标签的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临沂郯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马瑞敏:“针对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经查实郯城县精华农业集团,属于种子生产企业(江苏连云港晶华种业有限公司)冒用。对这个事件,我们已经向种子生产企业所在地东海县农业局发了协查函。”

依法查处 达成赔偿协议

同时,对于村民们最关心的赔偿问题,经农业局协调也有了新的进展。

临沂郯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马瑞敏:“经农业局协调,种子经营户和农户已经达成了协议,后续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临沂郯城县归昌乡朱圩子村村民郭成兰:“现在和两家(农资店)已经签协议了,按“临稻16”的产量赔偿,不随高的,不随低的,就按中等,减产多少赔多少。”

按照村民手中的赔偿协议,减产标准以“临稻16”的平均亩产量为参考,每亩减产量由马琪恩补偿,收割时三方到场共同称量统计,水稻收割费由各户村民自行承担。

临沂郯城县归昌乡朱圩子村村民郭成兰:“别管怎么弄,他得赔我点,这回好多了,要不然我好不容易种点稻,要是减产了,我心里是不乐意的,这样感觉很好,也谢谢电视台。”

对于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农户们的损失最终得到了赔偿,事情到这也算是告一段落。不过,回望整件事也得给大家伙提个醒,要想避免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不仅仅是要农户购买时擦亮眼睛,更重要的是需要企业自律,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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