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给签合同 事情咋解决?
昨天我们节目报道了,滨州的王先生等业主在当地一个名叫金鸾宝典的小区购买了房屋,这房子都已经住进去了,可是开发商却迟迟不给欠购房合同的事情。现在事情进展如何?一起去看看。
滨州的王先生:“去年7月份看到这里的广告,说首付10万入住,什么时候办证,什么时候可以交后续的钱。”
在王先生提供的这份协议中可以看到,甲方为滨州市皓煜置业有限公司,乙方为王先生,双方约定余款按银行按揭的方式交纳,并且开发单位承诺,签订本合同6个月到期后,乙方未选择无理由退房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正式版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滨州的王先生:“收到开发商通知,现在只要钱,不给我们办证。”
王先生说,现在早已经超过开发商承诺的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对方非但没有履行约定反而发来了这样一则通知。
滨州的王先生:“这个通知书,要求我们10天内给他一个答复。”
通知中表述鉴于相关部门的政策,和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造成暂时不能办理按揭贷款,并给出了和之前协议约定不同的,三种支付购房款方式,分别为10日内付清全部购房款,或者与皓煜公司另行签订分期支付购房款补充协议,如果购房者不选择上述两种办法,便要解除之前的协议,由皓煜公司收回该商品房,而有着类似遭遇的并不止王先生一个人。
滨州的王先生:“我们现在所有人都是一个情况,协议里说6个月之后跟我们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现在不但不给我们签,反而逼着我们交钱,不交钱就把我们房子收回去,赶出去。”
节目播出之后,帮办也和部分业主取得了联系,他们再一次和开发商见了面,可对方并没有给出什么解决方案。
滨州金銮宝典小区业主:“还是那几个方案。”
房管局:已经约谈开发商
那么事情该如何解决呢?帮办再次联系了滨州市滨城区的房管局。
滨州市滨城区房管局开发办工作人员:“约谈了开发商,说走法律途径。”
滨州市滨城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接到群众举报后,他们也做了调查。但对于调查结果,工作人员并没有透露。
滨州市滨城区房管局开发办工作人员:“我给我们主任汇报一下。”
一直到节目播出,帮办也没等到工作人员的回复电话。现在既然当地房管局介入调查,希望能够把业主关心的事情尽快调查清楚。促进事情尽快解决吧!